关于公共卫生学院新增学位点硕士生导师申报遴选工作细则的通知
为保证2023年我院新增学位点“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学术型硕士”招生工作,现开展该学位点硕士生导师的遴选和入库工作。为促进新增学位点的长期发展和规划建设,现制定以下工作细则。
一、申报条件
1.本次申报对象仅限于我院在编教师;
2.基本条件参照《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》(浙中医大发〔2019〕112号)执行;
3.申报硕士生导师年龄不超过55周岁,即申报人员应为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;
4.申报者的代表性成果和研究方向与所申报的学位点紧密相关。
二、申报遴选程序
个人申报(线上系统)(11月9日-11与18日)→学院推荐(11月19日-12月02日)→学校评审→公示。
三、申报截止时间
2022年11月18日。
如有疑问请联系陈老师0571-86658075。
公共卫生学院教科办
2022年11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