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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共卫生学院新增学位点硕士生导师申报遴选工作细则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2-11-09    作者:     来源:     点击:


关于公共卫生学院新增学位点硕士生导师申报遴选工作细则的通知


        为保证2023年我院新增学位点“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学术型硕士”招生工作,现开展该学位点硕士生导师的遴选和入库工作。为促进新增学位点的长期发展和规划建设,现制定以下工作细则。


一、申报条件

       1.本次申报对象仅限于我院在编教师;

       2.基本条件参照《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》(浙中医大发〔2019112号)执行;

       3.申报硕士生导师年龄不超过55周岁,即申报人员应为196811日以后出生;

       4.申报者的代表性成果和研究方向与所申报的学位点紧密相关。


二、申报遴选程序

  个人申报(线上系统)(119-1118日)学院推荐(1119-1202日)学校评审公示。


三、申报截止时间

       20221118日。


  如有疑问请联系陈老师0571-86658075


公共卫生学院教科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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